2013年3月28日-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在杭州組織召開招標投標制度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貫徹實施、招投標配套規定清理,以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3號令)修訂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法規司司長任瓏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
任瓏同志指出,黨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中,明確提出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在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中,強調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要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新一屆委黨組也強調要加強制度建設。招標投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手段。加強招標投標制度建設,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也是落實新一屆國務院領導和委黨組要求的具體體現。此次會議研究的三項議題都是招投標制度建設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須高度重視,抓好落實,在工作中加強協調配合。其中,《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貫徹實施關鍵是理清思路,按照職能轉變的要求,妥善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招投標配套規定的清理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不全面、不深入、成果不落實等問題,要深入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儘快全面完成清理任務。同時,還要在清理的基礎上研究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招標投標制度建設的統一性和適用性。3號令的修訂要從建立全國統一市場的角度出發抓緊研究,在設置範圍和規模標準時既反映當前實際,又有一定的前瞻性。
31個省區市發展改革委承擔招標投標職責的處室負責同志參加會議並積極發言,圍繞三項議題介紹了本地區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還對國家發展改革委招標投標制度建設工作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
會後,任瓏同志帶隊考察了浙江省海寧市、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並對做好浙江省開展規範與創新招投標試點工作總結和下一步工作重點提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