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出通報,決定命名江蘇省宜興市等7個城市(縣城)為第六批(2012年度)國家節水型城市(縣城)。
據介紹,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和《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的規定,在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初步考核的基礎上,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決定命名安徽省池州市、河南省許昌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和北海市、江蘇省宜興市、雲南省安寧市為國家節水型城市,命名浙江省長興縣為國家節水型縣城(試點)。
兩部委在通報中指出,希望獲得命名的城市繼續加強城市節水工作,鞏固和發展城市節水工作成果,切實發揮示範作用;其他城市要以國家節水型城市為榜樣,對照《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積極開展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工作,促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增強市民節水意識,進一步改善城市水環境,努力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