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發佈《關於大力推進綠色建築行動的實施意見》,向建築這個耗能大戶開刀。要求自2014年起,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築、公益性建築、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提出改進和完善綠色建築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可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國建築耗能佔社會總用能的30%-40%,是不折不扣的耗能大戶。“十一五”期間山東省獲得綠色建築標識項目達600萬平方米,雖然有了較大發展,但“綠色建築”在目前畢竟還是少數。《意見》提出,到2015年,我省將累計建成綠色建築5000萬平方米以上,當年20%以上的城鎮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3年內增長7-8倍,看得出我省的綠色建築將進入“規模化”時代。
據了解,綠色建築是指在建築的全壽命週期內,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築。目前國內常用的是2006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共有六類指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有專家測算,目前綠色建築成本要比普通建築高出5%-10%,成本分攤是關鍵。《意見》提出,“對綠色建築標識項目和省級綠色生態示範城區,省財政給予資金獎勵。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房地産開發商建設綠色建築。改進和完善綠色建築金融服務,金融機構可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縣級以上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通過財政補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規劃容積率獎勵等措施,促進綠色建築發展。在國家、省級評優活動及各類示範工程評選中,綠色建築項目優先推薦、優先入選或適當加分。”
記者獲悉,綠色生態示範城區申報工作目前已經啟動,每市推薦1個。每個示範區獎勵資金基準為1000萬元。
《意見》提出“綠色建築的行動”的目標還包括:2020年年末,基本完成全省有改造價值的城鎮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到2015年,城鎮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築達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佔建築能耗的比重達到12%以上;大型公共建築全面完成供熱計量改造並實行計量收費;每個採暖期城市供熱單位面積能耗降至20公斤普通煤以下。“十三五”期間,全面執行居住建築節能75%、公共建築節能65%的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記者 楊學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