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編制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規劃情況的彙報,研究部署湖北地方立法工作。
會議認為,地方立法是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責,是法治湖北建設的基礎和保障。要進一步高度重視湖北地方立法工作,圍繞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的“五個湖北”建設的目標任務,加強湖北地方立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組織協調,為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促進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會議指出,要適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客觀要求,在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權威的前提下,根據時代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堅持有所立、有所不立,科學選擇和確定湖北地方立法項目,加強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護生態環境、創新社會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力求體現湖北特色,突出實施、實用、實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和可執行性,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引領、推動和規範、保障作用。
會議強調,做好新形勢下的湖北地方立法工作,要切實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和保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能。要堅持科學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進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體制,充分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加強立法調研、論證和審議,廣泛聽取和充分體現民意,堅決避免部門利益法制化,不斷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和水平。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黃俊華、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