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通報,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和安全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2013年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13年5月至11月在全國組織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
這位負責人介紹了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一是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和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問題。加強對電力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鋼鐵、水泥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除塵、脫硫設施運行的監管,嚴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加大對企業廢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嚴查利用滲井(旱井)、滲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廢水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污染治理企業的監督檢查。二是集中開展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屬礦採選冶煉、鉛蓄電池、皮革鞣制和電鍍等重點行業的“回頭看”活動。重點看“六個一律”整治要求落實情況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是全面排查整治醫藥行業環境污染問題。嚴肅查處醫藥企業超標排放、偷排漏排、採用非法手段轉移偷排廢水、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等環境違法行為。督促企業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組織開展清潔生産審核。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危險廢物的貯存、轉移、處置環節。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創建工作,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産責任。
這位負責人指出,《通知》要求各地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部門分工協作工作機制,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重點區域、行業、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對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沒有實質進展的,公開點名批評,約談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環境違法案件沒有查處、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和環境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督促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對經整改仍不到位、突出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實施限批。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佈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查處情況、掛牌督辦案件等相關信息,公開曝光惡意違法排污行為和典型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