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菜籃子”市縣長負責制,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將採取降低農産品生産流通環節用水電價格和運營費用等十大措施來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
降低農産品生産流通環節用水電價格
通知指出,在繼續落實工商業用電同價、蔬菜種植、果蔬冷藏等行業執行農業生産電價政策基礎上,規模化生豬生産用電執行農業生産用電價格,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産的用水與農業用水同價。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水,在已按要求簡化用水價格分類的地區,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在尚未簡化分類的地區,按照工商業用水價格中的較低標準執行。鼓勵類商業用水與工業同價。在尚未實行工商業用氣同價的地區,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氣與工業同價。以上措施6月30日前執行到位。
支持郊區農戶免費進農貿市場銷售
海南省將規範和降低農産品市場收費,對政府投資或企業投資建設的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攤位費從低核定。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市場經營主體應將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公示,除合同列明並在市場醒目位置公示的收費項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支持海口、三亞等重點城市新建和改造一批農産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産鮮活農産品。積極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從價格調節基金中投入一定比例用於支持常年蔬菜基地和平價商店建設,以及支付農貿市場中提供給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專區的租金和管理費用。
對相關進出島車輛免徵車輛通行附加費等
根據通知,海南省將完善公路收費政策,嚴格執行國家與海南省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在遭遇災害性天氣或異常情況造成海南省市場價格過快上漲時,對運輸瓜菜進島車輛實行階段性免過海運費,並積極協調廣東省相關部門對運輸鮮活農産品進島車輛免收運費。
2015年年底前暫免徵收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海南省將完善財稅政策,開展農産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完善農産品增值稅政策,繼續對鮮活農産品實施從生産到消費的全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産品。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暫免徵收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産稅。
開闢免攤位費的臨時交易場所
通知要求,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在制定調整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建設規劃時,要優先保障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嚴格控制將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改為商業或商品房用地。要採取積極措施,開闢一些實行免除攤位費、場地使用費、管理費的早市、晚市、週末市場、流通蔬菜車等臨時交易場所和時段市場。
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
海南省將強化零售商供應商交易監管,加強對大型零售商與供應商公平交易情況的督查,建立健全促銷活動資料備案制度;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規範促銷服務費等。同時,海南省還將加強重點行業價格和收費監管,禁止有關部門和物業公司在政府制定的價格之外加價或者加收其他費用;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監管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