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庫大壩安全運行,近日,水利部印發《關於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加強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是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掌握水庫大壩安全性態的重要手段,是科學調度、安全運行的前提。通過安全監測和資料整編分析,掌握施工期工程建設質量、運行期大壩安全程度,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從而有效控制施工、檢驗設計,監控大壩工作狀態,保證大壩安全運行。
通知強調,要規範新建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水庫主管部門和單位,高度重視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項目法人要組織參建各方切實做好新建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的建設。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通知對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驗收等各環節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要做好運行期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和資料整編分析工作。水庫管理單位或主管部門(單位)要根據儀器監測和巡視檢查項目及工程特點,按現行技術規範要求,制定監測規程和巡視檢查制度,建立監測資料數據庫或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整理各監測項目的原始數據,認真做好大壩安全監測資料整編,確保數據準確、完整。水庫大壩進行除險加固、擴建、改建或監測系統更新改造時,應採取必要的替代措施,儘量保持監測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通知強調,要突出做好小型水庫安全監測工作。小型水庫安全監測是水庫大壩安全監測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是影響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的突出因素。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庫主管部門(單位)以及水庫管理單位要突出做好小型水庫安全監測工作。小型水庫應設置水尺、量水堰等水位、滲漏量和渾濁度觀測設施,並根據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安全監測項目。
通知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庫主管部門(單位)和管理單位的指導和督促檢查,要建立健全大壩安全監測和巡視檢查相關規章制度,落實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管理人員、維修養護資金等各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