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明確將各省轄市和省直部門納入考核範圍。《考核辦法》對消防工作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該如何落到實處?6月14日,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副主任、省消防總隊總隊長亓延軍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明確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該辦法規定,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納入政府綜合目標管理、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創建和文明創建內容上,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嚴格實施半年督導、年終考評。
亓延軍介紹説,《考核辦法》明確規定了各省轄市政府、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地、本部門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對省轄市政府的考核,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預防、消防安全基礎3個部分,涵蓋了責任、保障、追究和消防安全源頭管控、火災高危單位監管、消防法律法規、公共消防設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消防科研和信息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以及滅火應急救援等17個方面的內容。而對省直部門的考核,包括共同部分和專項部分2個方面,共同部分從消防安全責任、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方面明確了各行業、系統的共性消防安全職責;專項部分根據行業、系統特點明確其消防工作職責。
每年2月底前進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組每年2月底前,對各市(區)、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專題報告的年度消防工作情況及每年年初簽訂的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亓延軍説,考核工作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座談走訪、暗訪調查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凡發生重大亡人火災責任事故的,消防工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後,由省政府辦公廳在全省範圍內進行通報。對考核優秀的部門在資金投入、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不合格的市(區)政府(管委會)和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限期整改。考核結果作為消防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長效機制
亓延軍表示,要將《考核辦法》落到實處是一項長期任務,省防火安全委員會已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于7月底前出臺本地區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同時,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長效機制,省政府還明確要求,自今年起,各級各部門每年年底前要對本地區、本部門年度消防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認真對照《考核辦法》逐項進行自查,並形成年度自查報告于次年1月底前報省政府。(記者 溫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