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媒體座談會召開後,媒體和公眾對政府出臺的有關新政策給予高度關注,特別是對“試行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這一政策希望獲得更多的信息。現將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為強化嬰幼兒乳粉流通銷售過程的監督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進行了廣泛調研。由於藥店系統的管理規範、嚴格,還可以得到專業人員的指導,德國、法國以及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參照藥品的管理方式,將藥店作為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銷售渠道之一,在流通環節有效保障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和嬰幼兒的身體健康。
在借鑒上述國家和地區經驗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九部委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定要參照藥品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嬰幼兒配方乳粉,試行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
下一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開展試點工作,試行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模式。藥店在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後,即可設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目前已經通過審核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流通許可的商場、超市、食品店等經營者仍可繼續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試行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乳粉並不是只能在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更不是實施藥店專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管理模式,而是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相對而言管理更加規範、嚴格,並更有利於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購買場所。
在試點的基礎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及時總結經驗,制定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更加科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銷售體系和相應的監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