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23個全國“土地日”。為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堅決遏制違法用地行為,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辦法》和《浙江省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辦法(試行)》要求,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向全省公開曝光7起典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7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中,非法佔用土地3件,破壞耕地1件,拒不交還土地1件,非法採礦2件。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件,案件現在公安機關偵察階段1件,政府組織拆除或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築4件。
7起典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是:
一、玉環縣蘆浦鎮小沙村村民林某在蘆浦鎮小沙村木勺山等部分山體違法採礦案;
二、遂昌縣張某、林某等十人在遂昌縣龍洋鄉赤枝村半山違法採礦案;
三、湖州市吳興區織裏鎮大河村村民丁某在吳興區織裏鎮大河村集體土地上破壞耕地案;
四、寧波某服飾有限公司在鄞州區邱隘鎮漁金村集體土地上違法佔用土地案;
五、麗水市戴某、孫某在開發路東側拒不交還土地,違法佔用土地案;
六、江山市劉某在江山市虎山街道違法佔用土地案;
七、臨安市某冷庫租賃服務部在昌化鎮聯盟村集體土地上違法佔用土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