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兒童福利院和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將成立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加強社會散居孤兒及其監護人的指導,切實維護社會散居孤兒的權益。
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獲悉,去年四川省在成都市、宜賓市和儀隴縣、敘永縣、榮縣開展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建設試點工作,通過新建或依託兒童福利院等福利機構,成立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今年,省政府把成立市、縣兩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納入“民生工程”,目前全省已有4個市(州)、6個縣(市、區)成立了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
根據意見,四川省將加強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建立兒童福利服務網絡。市、縣級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要有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有專職從事兒童福利保障服務的工作隊伍,建立規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鄉鎮(街道)履行棄嬰和孤兒管理職責。其職責中包括:督促收養家庭依法收養子女,對收養他人子女期滿六個月未依法辦理收養手續又無正當理由的,及時通報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意見還明確,將依託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建立兒童福利督導制度,通過聘用有愛心、有一定兒童心理和護理專業知識、熱心為兒童服務的人士擔任社區兒童福利督導員,開展社會散居孤兒保障服務工作。(記者 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