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規劃》提出,到2015年在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礎上,服務水平和效率明顯提高,衛生總費用增長得到合理控制,政府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投入佔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眾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29%,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將得到有效緩解。
增加參保人數。在現有參保人數的基礎上,將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加大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參保工作。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到2015年,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以上;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保持在80%和70%,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不低於天津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均不低於7萬元。
擴大城鄉醫療救助範圍。救助範圍從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擴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難群體,提高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記者 韓雯 魏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