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建設交通委、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聯合製定了《天津市2013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七部門聯手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查處市民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和廢水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問題。
根據方案,天津市將加強對電力企業(包括企業自備電廠)燃煤機組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除塵、脫硫、脫硝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特別是2012年以來批准並投産的電力企業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情況、既有電廠達標排放情況和為執行新標準所做的準備情況,嚴查擅自停運閒置治污設施、超標排放、無故開啟煙氣旁路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大對鋼鐵、水泥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嚴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脫硝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連續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還要依法處罰、追繳排污費。
加大對企業廢水排放的排查力度,徹底摸清廢水排放去向,嚴查利用滲井(旱井)、滲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廢水的違法行為。對違法企業要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並予以處罰;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責令其停止生産;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天津市還將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等污染治理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嚴查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擅自停運、超標排放、非法傾倒污泥等違法行為。督促地方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脫氮的升級改造,促進氨氮穩定達標排放。(記者 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