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遼寧將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這也是遼寧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的第8次調整。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和《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全省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7月1日起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本次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由1100元調整為1300元,二類地區由900元調整為1050元,三類地區由780元調整為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由11元調整為13元,二類地區由8.5元調整為9.8元,三類地區由7.5元調整為8.6元。
據了解,遼寧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記者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