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四號主席令予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隨後,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接受了中央電視臺記者採訪。
支樹平介紹,《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制定實施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特種設備姓“特”,有著特定範疇,它包括電梯、鍋爐、大型遊樂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客運索道等,大多在高溫高壓高速下運行,與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息息相關,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從建國以來,國家就一直對特種設備安全採取特殊的監管制度。
支樹平強調,全國人大通過的這部法律,集中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體現了法制的進步,體現了特種設備監管的進步。《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制定實施再一次凸顯了這樣一個理念:特種設備安全必須靠法律監管、靠制度監管。
支樹平表示,這一部法律在進一步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制度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建立了對特種設備整個生命週期完整信息記錄的可追溯制度、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和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特種設備的報廢制度,可操作性非常強。保特種設備安全就是保民生。質檢總局作為這部法律的執行部門之一,一定要以特別負責的精神,把這部法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執行好,更加嚴格公正執法、依法監管。我們希望各級政府更加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相關企業加快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廣大用戶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監督,全社會一道齊抓共管,努力提高特種設備産品的質量,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