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日前印發。意見提出,要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土資源事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抓住機遇,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立足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為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和建設美麗中國的宏偉目標做出貢獻。
“十一五”以來,國土資源科技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但面對當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還存在差距。因此,要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
意見提出,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學發展規律、支撐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科技創新體系;土地資源管理科技不斷進步,土地科學學科逐步形成;礦産勘查開採監管、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及地質找礦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地球科學理論、地球深部探測領域科學研究實現原創性重大突破,礦産資源勘查、非常規能源勘查、對地觀測等技術研發實現跨越式發展;國土資源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大幅增強,國土資源領域科技創新人才不斷涌現,全民國土資源科學素質較大提高。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土地資源、地質找礦、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廣和攻關;要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國土資源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等國土資源領域科研條件平臺建設;要強化國土資源科技創新人才的引進、培養;要強化科研院所在科技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強化技術創新中企業的主體作用,強化科技創新中的産學研用緊密結合。
意見還對完善科技創新工作管理體制和統籌機制等提出要求,並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根據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有效的政策措施,並將落實情況於2013年12月份報國土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