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等社會力量興辦的殘疾人服務機構,政府購買其服務有了專門規定。7月8日,從北京市財政局了解到,近日,市殘聯、市財政局和市社會辦聯合出臺《北京市購買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服務機構(組織)服務暫行辦法》(簡稱《辦法》)並開始實施。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出臺專項購買服務的政策。今後預計年度購買服務資金將突破1000萬元,北京市社會力量興辦的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生存狀況將得到較大改善。
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服務機構(組織),指的是在北京市舉辦的、以服務殘疾人為主,在市民政部門登記註冊,通過所屬轄區殘聯認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辦法》規定,政府購買服務分為兩種,一種是定向購買服務,指的是市殘聯每年建立一個服務項目庫並於年初公佈,然後進行公開招投標,單項項目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另一種是申請購買服務,社會力量興辦的殘疾人服務機構,可以向市殘聯提出購買服務申請。市殘聯評估審定後,納入第二年公佈購買的服務內容中,按定向購買程序實施,單項項目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從市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列入市殘聯年度部門預算管理。
“當前,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服務機構主要靠愛心支撐。”7月8日,密雲縣城緣裕隆扶貧助殘基地譚經理説,對很多社會力量興辦的殘疾人服務機構來説,一方面收入來源不穩定,另一方面房租、人員等開支又不斷上漲,服務機構往往自身經營壓力不小,更別指望擴大規模服務更多殘疾人。如今實行政府購買服務,能促進這類機構的健康長久發展。
自2009年起,北京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服務機構。目前,全市223家機構中,有126家是2009年以後成立的。通過政府採購招投標程序購買服務,可以實現機構間的有序競爭,促進服務機構向品牌化、規模化發展。而採取“定向購買服務”和“申請購買服務”的方式,也能為廣大殘疾人提供更加精細化、個性化、特殊化的服務。
此前,北京市對社會力量興辦(含公辦民營)殘疾人服務機構先後出臺過多項補貼政策,比如,對收住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一級、二級、三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的社會福利機構,殘聯部門每人每月給予運營補貼300元。社會福利機構收住殘疾人達到一定規模的,在購置康復器材時還能享受一定補貼,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