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五環33公里之外的通州區西集鎮張各莊村南,有一片一人多高的玉米地。玉米地中間,藏著一片大棚。這片通過合法手續租賃的大棚,因為多建了“附屬用房”上了市國土局的黑榜。昨天中午,市國土局曝光了12個涉嫌違法建設、違法租售的農業大棚項目。這是繼發佈第二批小産權房名單、利用科研項目用地改變用途或違規出售項目名單之後,市國土局曝光的第三批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名單。
違規大棚主動拆除部分設施
連續多日降雨,讓通往西集鎮張各莊村的惟一一條土路泥濘不堪。路面上深達一尺的泥印,讓越野車車輪屢屢打滑,但開到違規“大棚”門口時,出現的卻是一條剛剛拆毀的石板路。通州區國土分局相關負責人説,這是承租公司在得知加蓋的“設備房”是違建後,自動拆除的。
“查處農業大棚違法行為的行動一直沒有停止過。這次公佈的12個項目,只是正在查處的一部分。”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拿著幾頁違法名單往大棚深處走,經過一排又一排斷壁殘垣。
這次公佈的12個違法農業大棚,全都集中在遠郊區縣。其中胡蘿蔔農場、天潤生態莊園、齊家農場、韓永民農業大棚等都在昌平區,潞城鎮淩家廟村種植大棚、馬駒橋鎮大杜社村日光溫室大棚、西集鎮張各莊村種植大棚在通州區,北房鎮梨園莊村農業大棚、碧水莊園在懷柔區,西田各莊鎮西恒河村農業大棚在密雲縣,平谷區和順義區也各有一個,分別是優優田園溫室大棚和李遂鎮崇國莊村農業大棚。
“蓋大棚並不違法,違法的是在大棚中、大棚邊上加建建築物,或者打擦邊球,以長租的名義賣小産權房。”這位負責人説,這次公佈的農業大棚或是涉嫌違法建設,或是涉嫌違法租售。
“高端農業”蓋違建照拆不誤
西集鎮張各莊村種植大棚為一家註冊在朝陽區的企業開發,市工商局網站信息顯示,這家名叫“北京金玉坤商貿有限公司”的企業經營項目可謂五花八門: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含乳冷食品冷熱飲(限一次性杯具)。同時,這家企業也銷售建築材料、五金交電、電子産品、日用品;工程勘察設計;園林綠化服務;勞務派遣;體育運動項目經營(不含棋牌)。
據通州區國土分局第二國土資源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家企業從村裏租了120畝地,用於發展“高端農業”。但是在建大棚之後,企業加建了一部分“設施用房”,還在農業用地上硬化了地面。調查顯示,他們還用短信群發器發出了一些“農家院”的小廣告短信。
2010年9月,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印發《關於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顯示,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目前,整個區域內的大棚並未拆除,將近20排大棚還是齊刷刷地排成一片。棚內種植的黃瓜、豆角都爬上了架。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説,按照拆除違法建設的原則,在不影響建築整體安全情況下,只拆除違法增加部分。
大棚多蓋“附屬用房”屬違法
“關於承包地上蓋蔬菜大棚,建附屬用房的標準,有明文規定。”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説,在承包地上蓋蔬菜大棚,搞一些養殖業同時蓋一些附屬用房,屬於設施農業項目用地範疇,可以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但在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時,並不意味著想蓋多少“附屬用房”,就能蓋多少。
根據現行規定,進行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5%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進行規模化種植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3%以內,但最多不超過20畝;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産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規模7%以內,但最多不超過10畝。
以此計算,這片農業用地無論種什麼,均有面積上的限制。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説,凡利用手機短信、網絡廣告以及小廣告推銷的“小産權房”或以“生態農莊、農家院、私家菜園”等各類變相的“小産權房”,均屬違法建設或租售,購房人權益不能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