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3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文見2版)。《通知》確定,國家對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的戶均補助標準由7500元提高到8500元,同時還在建築面積、主要部件、結構安全、基本功能等方面設置基本要求。
《通知》明確,2013年中央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0億元(含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2013年中央將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105萬戶,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5萬戶,東北、西北、華北“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14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築節能示範工作。
《通知》指出,為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2013年中央對貧困地區每戶增加1000元補助,同時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每戶增加2500元補助。
為保證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通知》提出,改造後住房須建築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同時,要合理選擇改造建設方式,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傳統村落和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優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遷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