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西省通過大力提高各項民生保障標準、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實施專項救助工作、實施慈善救助等,積極構建更加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使越來越多困難群眾享受到民生幸福。
今年上半年,我省困難群眾的民生保障標準得到不同程度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每人每月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補差水平達到240元;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月人均補差水平達到125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5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城市和農村上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老弱殘職工救濟水平每人每月提高了20元,城市的達到285元,農村的達到245元。城鎮“三無”特困群眾月人均供養標準提高到500元,福利機構撫養和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
不斷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救助城鄉貧困患者21.7萬人次,支出醫療救助資金5.21億元,其中住院救助15.1萬人次,支出救助資金4.69億元,人均次住院救助3106元;門診救助6.6萬人次,支出救助資金5215.9萬元,人均次住院救助789元。同時,江西省進一步加大了對困難家庭大病兒童、矽肺病和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專項救助力度。
此外,江西省還進一步加強了對老人和孤殘兒童的保障服務。全省建立高齡老人補貼制度的設區市由7個增至9個,啟動了孤兒高等教育助學工程。(記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