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農業部在北京召開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工作座談會,進一步明確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的思路和重點,切實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據了解,7月初農業部辦公廳正式印發《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在北京、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雲南、西藏、陜西等11省(區、市)的33個縣(市)率先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以探索在東、中、西部各類地區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的辦法和經驗。
農村實用人才是廣大農民的優秀代表,是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工作是摸清農村實用人才現狀,落實農村實用人才扶持和激勵政策,推動農村實用人才發揮作用的基礎和前提。《農村實用人才認定試點工作方案》要求,要以縣鄉兩級為主體,以制定標準、規範程序、建立制度為重點,以促進政策扶持為保障,為全面開展農村實用人才認定奠定工作基礎。
農業部人事勞動司副司長劉英傑表示,認定工作要尊重農村實用人才成長規律,適應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需要,各試點縣市要在積極借鑒已有做法和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圍繞産業,抓住重點,逐步推進,探索形成符合實際的認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