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好新一輪扶貧攻堅戰,青海省將在全省42個縣(行委)的360個鄉(鎮)配備專(兼)職扶貧幹事。
加強基層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更好地瞄準貧困群眾,有的放矢地開展扶貧開發工作,充分調動鄉(鎮)、村兩級幹部開展扶貧工作的積極性,保持基層較穩定的扶貧幹部隊伍,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青海省決定在全省42個縣(行委)的360個鄉(鎮)(不含西寧市四區的5個鄉鎮)配備專(兼)職扶貧幹事。
鄉鎮專(兼)職扶貧幹事根據扶貧開發工作總體需要,結合當地實際,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和縣(市、行委)扶貧開發部門的指導下,承擔本鄉鎮的扶貧開發工作。專(兼)職扶貧幹事由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市、行委)扶貧開發部門“雙重管理”,以鄉鎮黨委政府管理為主。鄉鎮黨委政府不得隨意調動調整扶貧專(兼)職幹事,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須與縣(市、行委)扶貧開發部門協商辦理。鄉(鎮)專(兼)職扶貧幹事將於8月底前配齊,省扶貧開發局在經費、設備、能力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孫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