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要求,銀監會于近日發佈了《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3〕3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共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是銀監會貫徹落實國務院政策精神,持續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又一重要舉措。主要內容包括:
──強調確保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年度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充分發揮信貸資産流轉、證券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將盤活的資金主要用於小微企業貸款,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相關部門要對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按月監測、按季考核,確保各地區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進一步完善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指導意見》首次將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覆蓋率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3項指標納入監測指標體系,並按月進行監測、考核和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此為導向,進一步改進內部機制體制,增強服務意識,切實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拓寬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下一年度才能享受相關政策優惠。其中,獲准發行專項金融債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計算“小型微型企業調整後存貸比”時,可將該債項對應的全部小微企業貸款在分子項中予以扣除。二是適度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高出全轄各項貸款不良率2個百分點以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該項指標不影響當年的監管評級。三是進一步推進服務網點和渠道建設,增加對小微企業的有效金融供給。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創新小微企業服務方式。一是為小微企業全面提供開戶、結算、貸款、理財、諮詢等基礎性、綜合性金融服務。二是大力發展産業鏈融資、商業圈融資和企業群融資。三是建立針對小微企業的信用評審機制,探索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四是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工具,研究發展網絡融資平臺,不斷創新網絡金融服務模式等。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定價機制,進一步規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收費。
──爭取多方政策支持優化小微企業金融外部環境。一是要加強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息共享平臺、信用徵集體系、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等方面獲得更大支持。二是要充分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的增信作用。三是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用足、用好財政、稅收各項優惠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核銷力度。
《指導意見》強化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目標,要求進一步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層層推動落實,加強考核和督導力度,確保各項任務達標,對促進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推動産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截至2013年7月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16.5萬億元,佔全部貸款餘額的22.5%,較年初增加1.6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533.3億元,比各項貸款增速高6.3個百分點,繼續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全國小微企業貸款戶數1302.2萬戶,較去年同期增長14.0%,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穩步拓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