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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制定《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4日 11時03分   來源:統計局網站

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

    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是國家開展統計質量管理的工作指南。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國統計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統計能力、統計數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質量管理相關規定,借鑒聯合國統計委員會《通用國家質量保證框架(NQAF)模板》,特製定《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

    一、統計質量評價標準

    本框架的統計質量從統計的準確性、及時性、可比性、一致性、適用性、可獲得性和經濟性等七個方面,對統計數據生産全過程進行考量和評價。

    (一)準確性

    準確性是指統計數據反映客觀實際的程度。準確性是衡量統計數據客觀真實的質量評價標準,是統計數據質量的根本要求。

    (二)及時性

    及時性是指統計數據從調查到發佈的時間間隔,時間間隔越短,及時性就越強。及時性是評價統計工作時間價值的質量評價標準,是統計數據形成和提供的效率要求。

    (三)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統計數據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可以比較分析的程度。可比性是衡量統計數據在比較分析中的質量評價標準,是統計數據使用的內在要求。

    (四)一致性

    一致性是指統計數據在不同調查項目、不同機構、不同時期之間的關聯度和邏輯關係。一致性是衡量不同統計數據之間協調程度的質量評價標準,是對統計數據銜接、匹配的要求。

    (五)適用性

    適用性是指統計數據在內容、口徑和範圍上,滿足用戶需求的程度。適用性是衡量統計信息使用價值的質量評價標準,是構建現代化服務型統計的基本要求。

    (六)可獲得性

    可獲得性是指用戶得到統計數據及相關信息的難易程度。可獲得性是統計數據使用過程中的質量評價標準,是用戶獲取統計數據便捷程度和清晰度的要求。

    (七)經濟性

    經濟性是指統計數據的調查成本與社會經濟效益之間的比較關係。經濟性是衡量統計生産效能的質量評價標準,是對統計數據生産、使用過程中的成本效益要求。

    二、統計質量全過程控制

    統計質量的全過程控制是指對統計業務流程的各環節進行質量管理和控制。要保證統計數據的質量,必須抓好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確保各環節質量控制標準得到滿足。

    (一)確定需求環節的質量控制

    1.認真評估用戶需求。各級統計機構要依據用戶需求的重要程度、調查的難易程度、現有統計的滿足程度以及財力等資源保障條件,統籌考慮和評估用戶的需求,並按規定時間向用戶反饋處理結果。要定期與用戶進行交流和溝通,以保證調查內容與用戶需求一致。

    2.確定統計調查內容。各級統計機構要根據評估後的用戶需求,明確調查內容、範圍、方法、時間、經費預算等,並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新增或調整的統計調查內容必須經統計設計管理、財務及其他相關部門審核。

    3.定期審查統計調查項目的適用性。定期對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審查,廣泛徵求和了解用戶的意見和評價,對於已經不能反映用戶需求的調查內容,或者能夠通過應用行政記錄或其他調查獲取的調查內容,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取消或調整。

    (二)統計設計環節的質量控制

    1.統一設計統計調查制度和軟體。由統計設計管理部門會同數據處理等相關部門對新增、調整的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制度設計,以及數據採集、錄入、審核、處理等軟體設計,保證統計調查制度及軟體的統一規範。在設計重大或新立項的統計調查制度時,應徵求有關專家、基層統計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或單位的意見,以增強統計調查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規範統計調查指標。指標名稱、口徑、範圍、計算方法、解釋説明以及相關的目錄、分組、編碼等要規範統一,符合統計指標體系、統計分類標準和元數據標準。要求調查對象填寫的指標要簡約、易取得、可核查。調查表(問卷)、解釋説明等要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強。

    3.建立調查表和調查問卷填報可行性測試製度。對新的調查表和調查問卷要選擇部分調查對象進行模擬試填,評估其填報的可行性。並按照測試評估意見對調查表和調查問捲進行相應修改。

    4.科學設計統計調查方法。常規統計和專項調查要以週期性普查為基礎,要明確調查範圍和調查對象,調查對象必須取自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要優先利用行政記錄和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採集基礎數據。能利用行政記錄或現有信息資料的,就不另搞統計調查;能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採集源頭數據的,就不採用傳統的逐級上報方式;能用抽樣調查獲取的數據,就不採取全面調查。抽樣調查要合理設定抽樣精度、樣本量及其分配。現場調查和企業聯網直報的調查頻率、上報時間等安排要合理可行。

    5.規範統計調查工作流程。根據相關標準和規定,對統計業務流程各個環節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和進度安排,以保證統計業務流程每個環節的順暢運行和質量要求。

    (三)審批備案環節的質量控制

    1.任何統計調查項目實施前必須審批備案。擬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及其配套的統計調查制度、方案必須按照《統計法》和有關的項目管理規定審批或備案。

    2.堅持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原則。統計調查項目要有充分的立項依據、明確的調查目的、合理的資料用途和服務對象,符合當前的職責分工;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兼顧需要與可能,充分考慮基層統計機構和調查對象的承受能力,有必要的經費等資源保障;統計調查項目的指標、口徑、範圍、方法、分類標準等要科學嚴謹,不得與已有的調查項目發生重復或衝突,重大、重要的統計調查項目必須經過研究論證或試點。

    3.按時公告已經批准的統計調查項目。各級統計機構應在本級統計機構官方網站等媒體上按時發佈經審批同意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及統計調查制度的有關內容。

    (四)任務部署環節的質量控制

    1.統一發文佈置。國家統計調查由國家統計局發文佈置,地方統計調查由地方統計機構發文佈置,並在官方網站上予以發佈。

    2.落實人員經費設備。在開展統計調查前,應將調查人員、經費、設備等保障性資源配置到位,確保統計調查順利進行。

    3.確定調查對象。名錄庫管理部門要按照統計調查方案和調查對象的管理規定,按時將調查所需的基礎名錄信息提供給負責調查的部門。負責調查的部門要嚴格按照統計調查方案設計的調查範圍和方法確定調查對象。選取調查對象的數量要與制度設計的要求一致。

    4.按時提供調查所需基礎信息。基本單位名錄庫、村級(村委會和居委會)區劃等統計調查基礎信息要按時更新和維護,並按照要求提供給相關統計調查部門。

    5.做好軟體支持。軟體技術服務部門要按照數據採集處理需求編制或調整軟體,並進行模擬測試和相關驗收,保證統計軟體能夠按預期正常工作。

    6.做好人員培訓。統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部門應採取多種形式,自上而下開展調查方案、軟體操作和現場調查技巧等方面的業務培訓,並要確保培訓效果。

    (五)數據採集環節的質量控制

    1.提前通知調查對象。負責數據採集的統計機構在調查前要將填報數據的時間、內容、注意事項以及調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等,通過統計法律事務告知書等方式提前告知調查對象。

    2.按時準確採集數據。軟體技術服務部門要按規定的時間做好數據採集的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企業聯網直報要堅持不在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企業不得填報數據,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網直報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填補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現場調查,統計人員要準確理解調查內容,要有良好的現場溝通技巧,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收集數據,數據的精準度應達到設計要求。如遇到調查對象發生變更或消亡等,要按相關規定處理,並將調查對象變化情況反饋給名錄庫管理部門。

    3.避免人為干擾。統計機構應通過執法檢查、現場核查、加強信息技術防控、規範統計代理、強化輿論監督等途徑,在數據蒐集時排除人為干擾,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

    4.強化數據審核。各級統計機構按照“隨報隨驗”的原則,按照規定時間接收審核調查對象的數據。經核實確屬基層單位填報錯誤的,應退回原基層單位修改後上報。所有修改要保留修改痕跡,並有相關説明。

    5.數據質量抽查。各級統計機構應根據統計調查制度和各專業特點制定數據質量檢查計劃,採取有效方式和方法,選擇一定數量、不同層次的地區和調查對象進行數據質量核查。

    (六)數據處理環節的質量控制

    1.按制度規定處理數據。各級統計機構要按照統計調查制度規定,採用統一的數據採集處理平臺或規定的軟體,在確保數據保密的工作環境下,對調查數據進行整理、加工、計算和匯總,形成本級數據和下一級分地區的綜合數據。

    2.數據加工處理方法要科學。要加強數據加工處理方法研究,保證數據加工處理方法科學合理;充分測試數據處理軟體,保證數據處理軟體高度可靠。

    3.查明數據加工處理過程的疑點。要在規定時間內查明數據加工處理中發現的疑點和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如屬下一級匯總數據存在差錯,應及時退回下一級匯總機構;如屬調查單位填報錯誤,應及時退回調查單位修正原始數據。

    4.確保可比性和一致性。數據處理中,應關注不同時期、不同來源統計口徑的差異,依據數據修訂的相關制度進行分析調整,消除統計口徑變動引起的數據不可比和不一致。

    5.保證數據時效性。要配備充足的力量進行數據加工處理,強化數據加工處理每一個環節的時間管理,制定切合實際的進度表,保證數據處理按時完成。

    6.規範數據反饋。國家和省級統計機構應按照制度規定向下反饋和交換數據。反饋數據如經過修正或調整,應同時反饋修正理由和依據。省級及省以下地區的綜合數據,以上級統計機構認定反饋的數據為準,各級統計機構不得自行修改。

    (七)數據評估環節的質量控制

    1.制定科學、可操作性強的數據質量評估制度。要健全和完善主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評估辦法。各級統計機構應綜合運用歷史數據比較、橫向數據比較、數據偏差分析、相關性分析等多種方法對各種綜合數據進行準確評估。

    2.嚴格實行數據質量評估和核實制度。數據評估和核實由國家統計局統一組織,自上而下逐級開展。國家統計局負責對國家和分省數據進行評估與核實,省級及以下統計機構負責對下一級地區數據進行評估和核實。評估、核實的結果要按時反饋,評估過程要規範統一。

    (八)數據發佈與傳播環節的質量控制

    1.依法發佈數據。各級統計機構要依照《統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發佈本級及分地區數據。

    2.按時發佈統計數據。國家統計局及各省級統計部門要建立統計數據發佈公示制度,制定年度統計數據發佈計劃並通過統計官方網站或媒體向社會公佈,嚴格按照發佈日程發佈數據;因特殊情況變更發佈日程的,應提前向社會公告。要盡可能縮短統計數據從生産到發佈的時間,及時發佈數據。

    3.做好數據發佈解讀。嚴格執行數據發佈工作流程。發佈的新聞稿除包括調查結果外,還應説明統計數據來源、方法等內容,以方便社會各界正確認識和使用統計數據。

    4.方便用戶獲取統計數據。最新統計數據要通過統計官方網站或媒體發佈,確保各類用戶在同一時間能夠獲取統計數據;各級統計機構要充分運用各種發佈渠道,包括新聞發佈會、新聞媒體、門戶網站、數據庫、統計出版物等,以便於用戶有合適的途徑獲取所需統計數據。

    5.重大數據修訂要公開透明。要及時公佈重大數據的修訂結果和相關的時間序列,並對修訂原因、數據銜接、指標使用等進行説明。

    6.注重蒐集用戶意見。各級統計機構在數據發佈後,綜合統計部門要主動徵求和蒐集各類統計用戶對數據質量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提供給相關業務部門。

    (九)統計分析環節的質量控制

    1.重視數據的深度挖掘和分析。要保證分析數據來源可靠、分析方法科學、分析觀點深入淺出,通過統計分析,開發更為豐富的統計産品,努力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

    2.對外發佈的統計分析報告中不得使用涉密數據。

    (十)整理歸檔環節的質量控制

    1.健全整理歸檔制度。要明確規定保管和歸檔統計資料的範圍、時間、職責、分工、工作流程和使用權限等。

    2.保證歸檔統計資料規範完整。各級統計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按時將統計調查項目的通知、方案、統計數據和元數據等紙介質和電子文件進行歸檔,按照標準化的流程和要求進行分類、備份或清理。要及時建立和完善統計數據庫,建立查詢和檢索機制,提供數據的轉換和交換服務。統計資料保管場所及其存儲環境要符合檔案管理的要求。

    (十一)綜合評估環節的質量控制

    1.綜合評估方案要科學合理。各級負責質量管理的部門要按照統計質量評價的原則和標準,研究制定科學、可操作性強的統計調查項目評估制度。要加強與各相關業務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據統計調查項目評估制度,蒐集統計調查項目的各方面、各環節的質量控制情況。

    2.評估過程要公開透明。評估工作由負責質量管理的部門牽頭,相關業務部門參加;評估工作的有關內容和事項要事前告知被評估部門;評估結果要通報被評估部門,如不涉密,應向社會公佈。

    3.評估結果用於質量改進。各級負責質量管理的部門要根據統計調查項目綜合評估結果,起草統計調查項目質量評估報告,對統計質量給出評價,同時對統計法規、制度方法、流程操作和管理等相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評估報告要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反饋,強化督促整改。

    三、統計質量保障措施

    健全、完備的統計質量保障措施是貫徹落實統計質量保證框架的基礎。要全面提高統計質量,必須把統計法律法規、體制機制、制度方法、資源條件和統計文化等五大方面的建設作為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計法制建設

    依法統計是全面提高統計質量的根本保障。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統計法律法規制度,加強統計普法宣傳和統計執法檢查,積極開拓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統計法制工作,確保統計法律規定的各種要素、要求、程序和辦法得到落實。

    (二)完善統計體制機制

    健全的統計體制機制是全面保證統計質量的重要前提。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統計體制機制,確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行使獨立調查、獨立報告和獨立監督的職權,充分整合利用各種統計資源,全面理順統計工作中的關係,有效調動統計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統計數據的核查和評估機制,保證統計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三)規範統計制度方法

    規範統一是現代統計調查工作的基本原則。規範統一的統計制度方法是全面保證統計質量的關鍵所在。要建立科學的統計調查制度,制定統一規範的統計指標和分類標準,採用科學合理的統計調查方法,不斷提高統計工作的標準化和規範化水平,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比性和一致性。

    (四)優化統計資源配置

    合理的統計資源配置是全面保證統計質量的物質基礎。要堅持充分尊重統計人才,合理安排統計經費,優先解決人才培養、技術更新、設備改造等事關統計工作長遠發展的重點領域的資源需要,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不斷提高統計能力和質量。

    (五)建設以質量為核心的統計文化

    以質量為核心的統計文化是全面保證統計質量的內在因素。要堅持在統計系統內培育以質量為核心的統計文化,將統計質量作為衡量統計人員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增強全體統計人員的質量意識,鼓勵全體統計人員愛崗敬業、不斷學習、積極創新,不斷探尋提高統計質量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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