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習主席批准,中央軍委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這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軍隊領導幹部監督管理的重大舉措,是促進部隊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落實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求,推動領導幹部依法決策、規範用權、廉潔自律的實際行動。《意見》緊緊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著眼從制度機制上強化對領導幹部行使經濟權力的監督制約,明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範圍和重點內容,規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方式和評價標準,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原則要求,強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領導,對於促進各級領導幹部正確行使經濟權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創新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貫徹落實《意見》,必須準確把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總體要求,深刻認識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確保領導幹部絕對純潔的重要經濟監督手段,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在推動部隊建設科學發展、保證法規制度嚴格落實、促進事業任務圓滿完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軍委《意見》的要求,不斷拓展審計監督範圍,把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幹部全部納入審計監督的視野;切實突出審計重點內容,加大對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監督力度;積極創新審計組織方式,大力提升審計監督的質量和效果;正確把握審計評價標準,確保審計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努力深化審計結果運用,真正把審計結果與幹部考核評價、調整使用和獎勵懲處挂起鉤來;嚴格審計懲戒處理,發揮好審計的教育、引導和警示作用。各級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任務,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聯合監督機制。
貫徹落實《意見》,必須加大黨委領導力度,緊密結合單位實際,研究制定措施辦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必須加強對《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和跟蹤督導,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研究解決執行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有力有序地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努力推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健康深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