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27日下午舉行常委會,聽取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起草情況的彙報。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
國務院公佈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完善試驗區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試驗區發展需要的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系,上海市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試驗區管理制度。
按照國務院總體方案要求,本市制訂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主要任務是明確試驗區的基本制度,為試驗區掛牌運行提供法制保障。該《辦法》著重強調明確試驗區的管理體制、監管機制,突出管理與服務的內容,對於國務院《總體方案》中的服務業開放、投資改革、貿易發展、金融創新等體現試驗區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內容,從優化管理、強化監管的角度切入。該《辦法》分七章和一個附件,共有三十九條,涉及管理機構、投資管理制度、貿易監管制度、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綜合管理和服務制度等。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