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甘肅省衛生廳獲悉,甘肅已確定4家省級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並組建了首批由移植外科醫師及護士等組成的獲取團隊,分區域負責人體器官獲取工作。從9月1日起,甘肅人體捐獻器官的獲取工作必須由這4家組織負責實施,通過器官分配系統自動進行器官分配,以確保捐獻人及其捐獻器官的溯源性。
據介紹,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今年9月1日起,公民捐獻的器官由專門成立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獲取,由器官分配系統自動分配。據此,省衛生廳下發《關於成立甘肅省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死亡判定專家組的通知》,根據前期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情況,確定省人民醫院、蘭大一院、蘭大二院、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等4傢具備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為省級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併為上述醫院劃定了服務範圍,不得超範圍開展工作。
通知明確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不參與器官分配,不參與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死亡判定專家組”在全省範圍內選拔,由三級甲等醫院副高以上職稱的神經內、外科和重症監護等專家組成。專家組成員將在省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獨立開展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潛在捐獻人時,應當主動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為其指定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報告,禁止向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轉介潛在捐獻人。
通知要求,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所在移植醫院不具備需獲取器官對應的移植科目資質時,應當根據人體器官分配系統的分配結果,由該器官接受者所在的移植醫院派出移植外科醫生獲取該器官。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應當在現場見證捐獻器官獲取全過程,並核實和記錄獲取的人體器官類型及數量。 (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