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內構建公交出行系統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緩解交通擁堵、轉變交通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是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改善群眾出行條件的必然要求。”山東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我省公共交通發展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經營業戶有192家,從業人員82263人,標準運營車數40752標臺,年客運總量42.16億人次。但隨著我省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交通擁堵、公共交通供給能力不足、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等問題日益突出。《意見》立足於滿足實際需求,著眼于解決群眾出行問題,其出臺將促進我省公共交通行業優先、健康發展,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舒適的出行環境。
《意見》提出了用5年時間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的目標,市區人口300萬人以上的城市,基本建成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軌道交通和快速公共交通系統(BRT)適度發展的公共交通服務網絡,城市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達到18標臺,中心城區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市區人口100萬-300萬人的城市佔比達到50%以上;市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城市佔比達到40%以上。同時,城市公共汽(電)車專用道網絡初步形成;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速度不低於15公里/小時,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站點500米全覆蓋;公共汽(電)車進場率達到70%以上。綠色環保型公共交通車輛快速發展,新增公共交通車輛全部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公共交通車輛的比重達到60%以上。
稅費五免一補兩優惠
當前,公共交通發展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比如,由於缺乏國家層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城市公交在土地使用、資金投入、運營補貼、行業管理等方面缺少法律依據;部分地方對城市公共交通的社會公益屬性認識不足,在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上支持力度不夠;城市總體規劃中缺乏對公共交通的科學全面規劃,在規劃實施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擠佔公交基礎設施的現象;資金及基礎設施不足等。
受財政補貼不足、低票價及運營成本上升等影響,城市公交企業普遍在虧損運營,主業虧損面100%。以濟南公交總公司為例,2012年底,該公司虧損7.98億元,負債總額達15.20億元。全省僅有公交調度指揮中心12個,公交場站數量不足、樞紐建設滯後,60%以上的公交車輛沒有專門的停車場。
此次出臺的《意見》佈置了強化規劃調控、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政府投入、加強公共交通用地保障監管和綜合開發、拓寬投資渠道、保障公交路權優先、推動綠色公交發展、推動城鄉客運公交化發展等十項任務,提出了明確政府的主體責任、完善公共交通補貼機制、推行交通綜合管理、加強安全管理、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保障公共交通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等八項保障措施,將有效促進這些困難和問題的解決。
《意見》規定,城市人民政府財政要確保公共交通發展資金佔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支出比例保持在5%以上。特別是在稅費優惠方面,《意見》規定:免徵公共交通車輛的車船稅,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2015年12月31日之前新購置的用於城市內運營的公共汽(電)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對公交站場運營用地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城市綠化補償費;落實對公共交通行業的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確保補貼及時足額到位;對符合現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按國家規定實施電價優惠。
公共交通不能少了農村
加大對城市公共交通投入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農民群眾的出行問題。自2011年開始,省交通運輸廳在“村村通客車”的基礎上,為實現農村群眾出行由“走得了”向“走得好”轉變,本著“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確保穩定”的原則,在萊蕪市及鄒平、曲阜、諸城等12個縣(市)開展了城鄉客運公交化試點工作。目前,各項任務目標已基本完成,為農村群眾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舒適、低價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務,受到了群眾的歡迎和讚譽。
《意見》對推進我省城鄉客運公交化的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了“有條件的縣(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確保行業穩定的前提下,參照城市公共交通的運營模式、服務標準、票價、扶持政策,對農村客運實行公交化改造”;“實行公交化運營的農村客運,道路、站點、車輛、行駛線路、市縣財政補貼等參照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有關規定執行”,通過政策及資金支持,將城鄉客運公交化試點工作逐步推廣,促進城鄉公共交通服務均等化。(記者 吳榮欣 通訊員 王賡 張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