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各市縣開展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産,根據海南省政府指示,省財政廳今天(11月13日)從一般預算預備費中緊急撥付5000萬元給受災嚴重的8個市縣和農墾。
按災情嚴重程度,該筆資金具體分配為:樂東1180萬元,三亞970萬元,農墾510萬元,瓊中500萬元,保亭470萬元,東方450萬元,瓊海400萬元,陵水290萬元,五指山230萬元。
據介紹,本次救災資金安排突出重點,效率優先。救災資金根據市縣受災損失程度安排,80%資金應用於受災損失嚴重的農業(含林牧漁業)生産恢復。此外,海南省還採取專項調度,救災資金直接撥付到市縣及農墾,由市縣政府和農墾總局統籌安排使用,確保提高資金效率與效益。(記者 邵長春 通訊員 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