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出臺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強住房保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根據指導意見,各地要對照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工作職責,梳理住房保障業務流程、權力運行程序,採取自查和互查方式,全面排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內設機構、工作崗位的廉政風險點。在房源籌集環節,重點圍繞建設、購買、租賃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確定和實施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規劃計劃編制執行符合實際需求情況,政府投資建設、購買、租賃保障性住房涉及的招標投標、資金使用、價格確定、建築材料設備選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竣工驗收備案情況,社會投資籌集保障性住房的項目決策、政策落實情況,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情況等。在準入輪候環節,重點圍繞準入條件、審核復核等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準入條件與審核程序公開徵求意見、符合實際情況,對申請人住房和經濟狀況審核程序的執行情況,審核資料的提交與審查,審核結果的公示公開、審核異議的核查處理情況,輪候順序的確定與變更情況等。在分配管理環節,重點圍繞房屋配租配售、貨幣補貼發放等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分配方案和分配排序的確定與變更、房屋的選擇與交付、貨幣補貼的確定與發放、分配合同的簽訂履行、分配信息公開情況等。在運營管理環節,重點圍繞營運機制、房屋使用和維修維護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營運機制建設和使用管理、物業服務企業的選擇、物業費標準的確定、物業服務合同的履行、物業維修基金等資金的收繳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設施維修企業及材料的選擇等。在退出管理環節,重點圍繞退出住房保障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對不再符合保障條件對象的退出處理、對違規獲得住房保障或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清退執行、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交接管理、保障性住房上市收益調節等。在投訴處理環節,重點圍繞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核查處理排查廉政風險點,其內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案件核實、案件查處,案件處理結果反饋和公開情況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根據住房保障廉政風險環節和廉政風險點,確定風險等級,明確風險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並貫穿于住房保障業務全過程,有效制約權力運行,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加強房源籌集管理,嚴把準入輪候關,規範分配管理,強化運營管理,健全退出制度,嚴格投訴處理。各地要加強組織實施,落實工作責任制,建立長效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實行政務公開。各省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在加強本級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強分類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市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落實防控責任、完善制度措施。市縣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完善住房保障管理規程,強化內部防控制度,健全監管措施,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的監督,建立糾錯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