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對省紀委派駐(出)省直單位紀檢組長、紀工委書記和副地級紀律檢查員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見(試行)》。這是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貫徹中央紀委關於加強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旨在以考核為導向,引導和激勵派駐機構認真履行執紀監督職責,推進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意見》創新了對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的考核方式,突出了考核的重點內容,優化了考核的方法程序。考核方式上,將過去統一參加省管領導幹部考核調整為以省紀委為主進行考核,由省紀委商省委組織部提出考核等次評定建議,報省委審定;考核內容上,突出對派駐機構監督、辦案、協助三項職責履行情況的考核,推動派駐機構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進一步強化執紀監督和問責力度;方法程序上,主要是通過召開派駐機構年度述職述廉會議,由各派駐紀檢組長分別述職述廉,省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各廳室主任和其他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對其進行民主測評,通過集中述職述廉,使派駐機構相互學習借鑒,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通訊員 楊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