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杜家毫就省政府如何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一號重點工程”的意義、湘江治理與保護的具體措施等問題接受湖南日報記者專訪。杜家毫省長透露,對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湖南省將率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湘江,是一條關係湖南發展命運的大河,保護湘江是湖南省的“一號工程”。湖南省推出嚴格的一把手終身責任追究制度,這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率先實踐,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發展不簡單以GDP論英雄”要求的具體措施,也是建設兩型社會、綠色湖南的題中之義。
民以食為天、食以水為本,水為生命之源。然而,近年來,湘江流域的用水安全,卻已影響到湖南省的糧食、食品安全。面對如此觸目驚心的現實,唯有主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然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早已提出,但污染治理的局面卻並未得以根本性改變,這裡既有歷史累積的客觀因素,更有“唯GDP論英雄”政績觀的慣性因素。
今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學習會議上,首次提出了環保終身責任追究;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總書記又明確提出“不唯GDP排名比高低、論英雄”;本月初,他在湖南考察時強調,轉方式、調結構是我們發展歷程必須邁過的坎,要追求實實在在、沒有水分的生産總值,追求有效益、有質量、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剛剛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可以預見,用制度保證生態環境,將成為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內容。
制度是剛性約束,是為行為劃定底線。
如今,湖南省將率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政治自覺,是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確保湘江母親河一江清水,為湖南留下永續發展的基礎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