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部2004年第5號令)和《關於發佈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交質監發﹝2004﹞639號)的規定,我部組織專家對第十二批申報水運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進行了評審。根據《行政許可法》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號)等規定,現將審查結果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4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查結果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有關意見書面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並留下聯絡人及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管處聯絡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
郵政編碼:100736; 電子郵箱:sys653@mot.gov.cn; 聯絡電話及傳真:010-65292653。
附件: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第十二批)審查結果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13年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