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住建廳通報了下半年該廳聯合有關部門對各地以保障房為重點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情況。個別項目因存在問題被督促整改,一批存在問題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被通報批評。
今年6月至9月,青海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對全省各地開展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為重點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重點檢查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文件的執行情況,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築結構勘察設計質量、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以及工程質量通病防範治理情況;建築起重機械、深基坑、腳手架和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聯合執法行動共抽查40個標段194個項目,總建築面積177.15萬m2。檢查中下發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10份,涉及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隱患問題53條,其中前期手續不齊全問題2條,勘察、設計問題9條,監理問題7條,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35條。
黃南州同仁縣鐵吾小區8#樓工程在檢查中被查出存在未辦理工程招投標手續、施工許可證、混凝土構件強度不滿足設計要求等問題。檢查組下發了質量安全監督執行建議書及督辦通知,責成黃南州住建局對工程建設相關主體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在對海北州的檢查中,檢查組針對存在的問題下發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3份。海北州住建局積極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對質量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逐項復查落實。同時,對有關責任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處理。
執法檢查中發現,青海省重點工業項目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金屬鎂一體化項目存在市場行為不規範、勘察設計深度不足、質量安全隱患、建築起重機械未備案等問題,檢查組下發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後,青海鹽湖鎂業有限公司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對質量安全隱患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
省住建廳對存在項目管理班子配備不到位、擅自更換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質量控制不嚴、安全管理鬆懈等問題的施工企業尖扎縣第二建築建材公司、東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青海恒力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祥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青海英匯工程建築有限公司、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青海省廣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等予以通報批評。
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缺崗、監理人員數量與項目規模不匹配、旁站監理不到位、材料進場把關不嚴、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監理日誌填寫、報批審核不規範、未能有效履行監理職責等問題的監理企業青海建宏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青海國安工程監理有限公司、青海恒瑞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京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中房集團西寧房地産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予以通報批評。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門將此次檢查作為改進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築市場管理的有利契機,對下發執法建議書的項目加強跟蹤檢查,嚴格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要求各地結合建築工程冬期施工安全生産特點,加大對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冬期施工規程,特別是對存在搶工期、趕進度而引起的不顧工程質量,忽視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排查不徹底,整改措施不到位,違章作業等行為的項目,堅決要求停工。
省住建廳要求各地要以對隱患和問題“零容忍”的態度,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不落實整改、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等行為,一經發現堅決嚴厲打擊,該停業整頓的立即停業、該暫扣證照的堅決暫扣、該清出市場的堅決清出。凡因工作推諉、相互扯皮致使發現的問題得不到解決的,上級主管部門應會同監察部門嚴厲查處。(崔永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