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會見了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國家消費者保護局委員瑞法納·厄爾尼和休茲納·加思蒂安娜·扎賀爾。雙方就消費者保護體系建設、兩國在消費者保護領域可能開展的合作等話題進行了交流。
劉俊臣首先歡迎兩名委員的來訪,並介紹了國家工商總局的主要職能,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進展情況。劉俊臣表示,中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於明年3月15日施行。這部新法進一步加大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目前實施準備工作正順利進行。劉俊臣還表示,希望積極探討建立兩部門相對固定的合作機制。
厄爾尼感謝劉俊臣副局長的會見,並介紹了印尼國家消費者保護局的組織架構、主要職能以及工作模式。她表示,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是一個職能廣泛、具有權威性的政府部門。印尼國家消費者保護局和中國國家工商總局進一步加強交流溝通,有助於推動兩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合作。她還表示,希望借鑒中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方面及中國國家工商總局與其他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的合作經驗,以推動印尼國家消費者保護局在相關領域的工作。
在會見中,雙方還就兩國消費者保護體系具體問題,如我國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內容設置、消費者保護政策實施機構、消費投訴處理機制等交換了意見,探討了今後中國與印尼、中國與東盟在消費者保護領域的合作。
總局國際合作司、中國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參加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