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歐北極研究中心成立
推動北極氣候變化、資源、航運及經濟合作、政策與立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12月10日,中國極地研究中心、冰島研究中心等10家來自中國和北歐5國(冰島、丹麥、芬蘭、挪威、瑞典)的北極研究機構在上海簽署了《中國—北歐北極研究中心合作協議》,宣佈中國—北歐北極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北極中心)正式成立。
作為中國和北歐5國開展北極研究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北極中心將致力於增進對北極及其全球影響的認識、理解,促進北歐北極的可持續發展以及中國與北極的協調發展,並將圍繞北歐北極以及國際北極熱點和重大問題,推動北極氣候變化及其影響、北極資源、航運及經濟合作、北極政策與立法等方向的國際交流和研究合作。
北極中心開展研究合作的形式包括:圍繞合作主題組織合作研究課題;為中國和北歐國家的學者、研究生提供訪問學者津貼、獎學金,建立北極研究合作網絡體系,開拓北極研究前沿;定期組織中國—北歐北極合作研討會及相關工作會議;支持中國和北歐國家之間的北極信息共享與文化交流。
建立北極中心的設想緣于2012年4月溫家寶總理訪問冰島開啟的中冰北極合作。中冰政府間《關於北極合作的框架協議》、中國國家海洋局和冰島外交部簽署的《海洋與極地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提出了設立北極聯合研究中心的合作意向。為進一步推進北極合作,中國極地研究中心與冰島研究中心提議將中冰北極研究合作擴大到北歐5國。在2013年6月召開的第一屆中國—北歐北極合作研討會上,中國極地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北極中心的建議,這一建議得到北歐5國及中國國內相關研究機構的熱烈響應和積極支持,推動了北極中心的籌備和創設。
北極中心設立了成員機構會議制度和秘書處。成員機構會議由來自中國和北歐國家的成員機構指定代表參加,秘書處設在中國極地研究中心。
協議簽署及北極中心成立儀式結束後,北極中心召開了第一次成員機構會議,討論中心的運行機制及2014年工作計劃。
國家海洋局國際合作司有關負責人、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有關負責人、北極國家外交使者、北極問題研究學者代表以及參與北極合作的高校和企業領導人等出席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