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商務部發佈2013年第91號公告,公佈了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Certain Alloy - Steel Seamless Tubes and Pipes for High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 Service)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
商務部初步認定,原産于歐盟、日本和美國的進口涉案産品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商務部裁定,自2013年12月17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歐盟、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9.2%-44.2%)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本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73045110、73045190、73045910和73045990,上述稅則號項下不符合立案公告被調查産品具體描述的其他鋼管産品,不屬於本次調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