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19日從四川省環保廳獲悉,為貫徹《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受國務院委託,環保部與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往年部省之間僅就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簽訂目標責任書,今年首次就大氣污染防治簽訂目標責任書。
目標責任書確定四川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到2017年,全省空氣有所改善,全省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增加;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至少下降10%。為實現空氣改善目標,四川將在嚴格環境準入、調整能源結構、污染企業搬遷、機動車尾氣治理等方面實施更有力度的措施。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指標,將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控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新增産能,成都市新建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和化工等6大産業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四川將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2015年至2017年,將制定範圍更寬、標準更高的淘汰政策。
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將搬離城市主城區,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環保搬遷、改造。同時,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繼續深化揚塵污染治理,推進綠色施工,大型煤堆、料堆實現封閉存儲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
減少霧霾污染,四川將嚴格限制煤炭消費總量,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加大供應天然氣、煤制天然氣、煤層氣等清潔能源,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於替代燃煤。到2017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産業聚集區,集中建設熱電聯産機組或大型集中供熱設施。
提高燃油品質,減輕尾氣污染。四川2013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IV標準的車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IV標準的車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V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5年底,四川將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運營的黃標車;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範圍內的黃標車。
加大空氣質量社會監督,四川將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空氣改善的年度目標任務、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排名等向社會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到2015年底,完成省級、成都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
省政府將在今年底前制定實施細則,將可吸入顆粒物改善指標和重點任務分解到市、縣、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落實責任人。環保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初對上年度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同意後向社會公佈。(記者 劉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