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價局1月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物價部門切實加強春節期間的市場價格監管,確保貨豐價穩。
此次監測重點為,糧油、肉、蛋、菜、奶、水産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交通運輸、旅遊景點門票、液化氣等與節日消費相關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省物價局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落實價格補貼聯動機制,通過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或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在春節前對低收入群體等發放必要的生活補助。
省物價局表示,將從嚴控制政府性提價項目的出臺,未經批准,一律不得上調當地供水、供熱、燃氣等公共服務價格。該局將加大市場巡查執法力度,開展交通運輸、景點門票、餐飲、醫療服務等價格和收費檢查,嚴肅查處和及時糾正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收費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主要批發市場、大型零售企業等,重點查處經營者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的違法行為。(熊星星、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