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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副局長:要過好落實《旅遊法》大考這一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4日 16時43分   來源:旅遊局網站

    1月12日,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帶隊赴蘇州市開展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督察指導工作。他指出旅遊部門、旅遊企業和從業者都是旅遊行業大家庭中的成員,要團結一心,共同過好落實《旅遊法》大考這一關,既要保持法律威懾力,確保施法見成效,又要倍加愛護旅行社,倍加珍惜導遊,切實保障旅遊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在蘇州旅遊企業和導遊座談會上,在認真聽取文化國旅、中旅、同程網及顧風娟、錢星宇等旅遊企業與一線導遊員對《旅遊法》實施情況的介紹後,吳文學指出,首先,對《旅遊法》的認識理解要到位。《旅遊法》是一部規範法、維權法和發展法。各旅遊市場主體要更加全面和綜合的理解和貫徹《旅遊法》,而不是只關注某一條款。其次,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施法的主體。要充分爭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旅遊法》實施的支持,著力建立健全綜合執法、聯合執法機制,鼓勵各地勇於施行符合本地實際的有效辦法。第三,分步實施,落實到位。現階段要確保《旅遊法》的威懾力、確保施法見成效。旅遊部門要管大事、顧整體、不糾纏、多放權;對旅行社要重在管合同,建誠信;對導遊要重在建機制,管服務誠信。

    吳文學強調,貫徹《旅遊法》要倍加愛護旅行社,倍加珍惜導遊。旅行社是旅遊生産力的先導要素,在旅遊産業鏈中起關聯帶動作用,是旅遊業中最積極、最活躍的要素;導遊是旅遊業的寶貴財富,是旅行社運營發展的價值支點,是保障和提高旅遊服務質量的“壓艙石”。當前既要重點解決零負團費、加點購物的問題,接下來必須解決挂靠、租賃等違法問題,最終要立足轉變旅行社經營方式和長效機制建設;要著力破解導遊隊伍建設和管理體制的難題,要重視理順導遊與旅行社的關係,鼓勵各地在維護法律尊嚴的同時,大膽探索,勇於創新;要儘快建立導遊誠信評價體系,使遊客評價成為導遊執業的重要依據;要加快建立發展義工、志願者導遊隊伍,不斷增加導遊形象的“正能量”;要探索建立導遊跨區域科學合理流動機制與平臺。

    座談會之後,吳文學實地考察了八爪魚在線旅遊公司的經營發展情況,與企業負責人及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同志交換了有關意見,對於公司的發展給予了肯定,並表示對於旅遊新事物、新業態、新模式,國家旅遊局將持續關注並將依據市場和企業的需求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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