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投資平穩運行
固定資産投資(不含農戶)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全年完成43.7萬億元,名義增長19.6%,比上年放緩1.1個百分點;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9.2%,同比略降0.1個百分點。
投資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進一步加強。在出口競爭力下降、消費需求增長動力偏弱的情況下,投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0.4%,比上年提高3.3個百分點,有效發揮了穩增長的關鍵作用。
重點領域建設得到加強。在推進重點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按照國務院部署,進一步加強鐵路、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節能環保、信息消費、養老服務等領域建設。
民間投資發展勢頭良好。全年民間投資增長23.1%,快於固定資産投資增幅3.5個百分點;佔固定資産投資的比重達到63%,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
進一步簡政放權,大幅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全年共取消、下放和轉移49項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需報中央核準的項目數量大幅減少60%左右。
二、努力做好2014年投資工作
2014年,我委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釋放投資活力,促進投資合理增長和結構優化,發揮好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
一方面,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釋放投資活力。進一步簡政放權。認真落實《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切實把取消和下放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事項落實到位。規範改進核準行為,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堅持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調控和監管同步強化,加快建立縱橫聯動協管機制。繼續完善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制度,加快出臺政府投資條例,把政府投資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大力調整中央預算內投資分配結構。大幅壓縮一般競爭性企業項目投資,適當減少可利用社會資金的經營性基礎設施投資,停止建設樓堂館所等投資,壓縮小型分散投資,重點支持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的重大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農”建設、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工程、重大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工程、社會事業和社會治理、支持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等領域。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落實好民間投資36條及42項實施細則,抓緊清理和修訂有關民間投資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營造公平透明的政策環境。創新融資方式和渠道,完善合理回報機制,儘快在基礎産業、基礎設施、金融服務、公用事業等領域,再推出一批示範帶動項目。強化落實工作監督檢查,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另一方面,加強重點領域建設,促進投資平穩增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提高東部地區城市群綜合交通運輸一體化水平,推進中西部地區城市群內主要城市之間的快速鐵路、高速公路建設,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與交通幹線、交通樞紐城市的連接。強化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撐能力。大力發展社會事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加快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推進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強養老和健康服務設施建設。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推進重點領域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好戰略性新興産業20大工程。鼓勵發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快中西部地區承接産業轉移示範區和産業園區建設,優化沿海、沿邊和內陸地區産業佈局。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強力推進節能減排,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産業,實施節能改造、節能技術産業化示範等重點工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深化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推進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示範工程。推動城市高污染企業環保搬遷。加快培育新的經濟支撐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推進沿海、沿江、沿邊、沿路橋的軸線開發。依託長江黃金水道建設中國經濟新支撐帶,支持武漢、長株潭、環鄱陽湖等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原經濟區加快發展。推進首都經濟圈一體化發展,加快環渤海地區轉型升級。培育中西部地區新的經濟支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