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精神,加強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建設,為全社會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提供有效支撐,科技部聯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于近日發佈了《“十一五”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綱要》提出的各項建設任務,並在平臺建設組織領導、經費投入、監督管理、共享服務等重要環節提出了若干重要措施。
一、凝練了“六大平臺”24個方面的重點建設任務
根據《綱要》提出的建設重點,密切結合中長期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按照有限目標和科學部署的原則,明確提出了研究實驗基地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臺、自然科技資源共享平臺、科學數據共享平臺、科技文獻共享平臺、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和網絡科技環境平臺等“六大平臺”24個方面的重點建設任務。
二、提出了若干新的措施
1. 實施原則
一是堅持分層建設,分級管理的原則。平臺建設分為國家、行業部門(單位)、地方三層,國家層面的平臺建設主要在部門和地方資源整合基礎上,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共同建設,包括軍民優質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有機結合和高效共享;各級管理機構要明確責任和權利,分級加強管理。
二是強化整合為主線,共享為核心的原則。貫徹“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平臺建設方針,重點突出對現有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整合和共享,實現現有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高效利用。
三是突出調控增量,激活存量的原則。一方面是通過調控新增經費的支出結構,統籌協調涉及平臺建設的現有其它經費,搭建高水平的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另一方面,通過新增資源的建設,盤活現有科技基礎條件資源,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
2. 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由國務院綜合管理部門成立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領導小組,平臺建設領導小組具體辦事機構設在科技部。平臺建設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平臺建設整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制訂工作,對平臺建設重大問題進行協商和協調,聯合審定平臺重大建設任務,組織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工作。
二是明確提出各有關部門(地方)是平臺建設組織實施的主體,強化了各有關部門(地方)在平臺建設立項、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平臺運行服務等平臺建設各環節的具體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三是強化平臺建設牽頭部門(地方)的職責,對於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平臺建設項目,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領導小組確定擬實施項目的牽頭部門(地方),由牽頭部門(地方)負責,聯合各有關部門、地方根據整體框架和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各方任務和責任,負責協調各方面關係,保障平臺建設項目順利實施和完成。
3. 明確投入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原有用於支持文獻、數據、種質等資源採集,儀器設備購置和基本建設等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建設經費由原渠道支持,二是各級財政根據需要設立專項資金,支持平臺建設的資源整合和共享工作,三是各級財政根據需求保證平臺運行經費,運行經費與績效考評挂鉤。
4. 實行新型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
一是平臺建設項目實行項目儲備及滾動支持的機制,平臺建設項目要充分體現國家目標,結合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採取自上而下的項目組織方式,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二是實行制度規範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三結合”的項目管理模式,項目驗收時,每一個建設項目成果都應成為服務於科技進步與創新的資源共享平臺。
三是建立有效的平臺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資源匯交管理制度和可行的共享服務方案,保障一定規模的某類科技基礎條件資源持續增加、不斷匯集和對社會開放服務,形成一支較高水平的專業人員隊伍;組織管理模式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成立用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對平臺的運行服務加強監督指導。
四是要建立符合科技基礎條件工作特點的人才評價標準,在有條件的領域推行上崗資格認證工作;設置與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相關的學科專業,培養高層次的人才,開展從事科技基礎條件資源有關工作的專業科技人員技能培訓和在崗繼續教育工作。
5. 強化監督管理
一是提出要加強平臺建設管理、經費管理和監督管理的制度建設,突出平臺建設的規範化、制度化,二是強調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平臺建設項目和平臺運行情況數據庫,及時將平臺項目和平臺運行情況向社會公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三是突出以績效考評為基礎的獎優罰劣制度,充分體現“誰先共享,誰先受益”。
6. 營造共享的社會環境
一是通過建立健全相關政策法規體系,形成公共資源共享的文化,二是宣傳和弘揚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共建共享的理念,提高社會公共資源的共享意識,三是與科普活動相結合,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