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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 救助對象超過1億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9日   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從全國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我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正不斷完善。民政部副部長賈治邦表示,目前我國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納入的救助對象總數超過1億人,其中,每年有7000萬左右的災民能夠得到災害救助,民政部門直接救助的經常性救助對象5000多萬人,包括城市低保對象2200萬人,農村五保對象300多萬人,農村特困救助和農村低保對象約1500萬人,城鄉醫療救助對象800多萬人。

    據介紹,中央財政補助地方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逐年大幅增加,2005年達112億元。中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款實際支出也逐年大幅增加,中央轉移支付中用於農村五保供養的資金正在逐步落實到位。今年又拿出了6億元用於補助地方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據統計,僅今年民政部門各級財政投入的社會救助資金將達300億元,其中中央和地方分別投入150億元,預計明年各級財政的投入還會有進一步的增加。

    目前在中央層面,有關城市低保、災民救助、農村五保、農村特困戶救助、城鄉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以及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規已經出臺。全國大多數省份建立了相應的救助制度,多數市、縣也已經著手建立和實施這些制度。

    據介紹,目前各地與社區建設和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相結合,已在鄉鎮、街道一級初步建立了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平臺,救助對象通過鄉鎮、街道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機構統一提出申請,救助款物由各施救部門或組織依託鄉鎮、街道救助平臺統一審核發放。

    據介紹,到今年年底,全國90%的省份、70%的縣將初步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

    賈治邦同時指出,當前各項救助工作的發展狀況,與廣大群眾的期望和中央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還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一些地方的救助制度還不夠健全,農村以及一些欠發達地區還有部分困難群眾沒有納入救助範圍,救助資金不足、救助水平偏低等問題亟待解決。此外,社會救助法制化建設相對滯後,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亟需擺上重要工作日程。(記者 蘇大鵬)

    鏈結:有條件地區將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記者從全國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民政部副部長賈治邦表示,今後在有條件的地區,將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全部納入救助範圍;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村特困戶生活救助制度,對因病、因殘等喪失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成年特困人口給予及時救助,為逐步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過渡打好基礎。通過農村低保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兩種形式,建立起面向農村困難群眾的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制度。

    賈治邦表示,要做好農村醫療救助工作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在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的地區,資助符合條件的農村五保戶、貧困戶家庭成員和其他貧困農民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相應的醫藥費報銷待遇,並對因患大病經合作醫療補助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過高,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給予適當的醫療救助。

    據介紹,民政部已要求到2006年,各地必須將那些符合五保供養條件而沒有享受供養的人員納入供養範圍。(記者 蘇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