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交通廳獲悉,交通部函覆浙江省同意按照《港口法》的規定,由浙江省政府批准“寧波—舟山港”名稱,不再使用“寧波港”和“舟山港”名稱。寧波、舟山兩港一體化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交通部對浙江省突破行政區劃界限,對寧波、舟山兩個港口資源進行整合,積極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的思路表示贊同和支持。
交通部要求,“寧波港”和“舟山港”的名稱取消後,寧波市港口局和舟山市港務局不再是兩個城市的港口行政管理責任主體,寧波—舟山港管理委員會應成為新的港口行政管理責任主體。海事機構的設置及相應職責維持不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仍維持現有模式。浙江省將成立寧波—舟山港管理委員會。該管理委員會是在省政府領導下,具體推進兩港一體化工作的協調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