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1月30日電(記者陳曉虎、劉曉莉)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張槽水壩造成5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原因近日已查明,事故責任定性為“由於施工單位違規施工,現場土質疏鬆、雨水入滲影響山體滑坡,工程監理單位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項目管理部門監管不力造成的安全生産責任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處理。
今年7月8日上午,寧夏固原市原州區炭山鄉張槽水保骨幹壩工程施工現場突然發生山體滑塌,造成現場進行臥管清基施工的5人被塌土掩埋窒息死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
經查明,施工單位寧夏靈武宏翔水利水電工程公司沒有按規定建立現場施工安全防範措施,沒有制定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臨時聘用沒有經過任何安全培訓、沒有安全管理資格證、根本不懂安全管理的當地農民為安全員;聘用的項目經理(除中標經理外)、項目主管經理、轉載機及挖掘機操作人員全部無證上崗,對原州區水利局多次現場檢查口頭提出的事故隱患不重視不整改。在臥管清基前,不按規定申報工程監理部門批准,而是擅自放線、擅自施工,且不考慮當地土質疏鬆、連日降雨、隨時有滑塌危險的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為了節省土方開挖擅自改變設計,導致了這起事故的發生。寧夏水利水電工程諮詢公司監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寧夏回族自治區安監局根據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靈武宏翔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處以10萬元的行政罰款,並吊銷其《建築施工資質證》;寧夏水利水電工程諮詢公司監理中心被處以10萬元罰款,撤銷其固原監理部,6個月內不得承接受理新的監理業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