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12月27日電(李鈞德、張建璽)郭正義是一名流浪兒童,在鄭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中心的幫助下,他回到了老家洛陽市宜陽縣于村。在得知因受災、父親遭遇車禍失去勞動能力,他再次面臨失學、可能再度流浪的情況後,救助中心再伸援手,與郭所在學校、村委會及其父親簽訂助學協議,資助其學費。如今,小正義安心就讀,再也沒有出走過。
像小正義一樣,近5年來,鄭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中心先後投資800多萬元,救助流浪兒童6000多名。這是記者26日從民政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鄭州舉辦的流浪兒童項目啟動工作培訓班上獲得的信息。
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是我國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方面。在借鑒國際流浪兒童救助經驗的基礎上,從1992年開始,民政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先後在吉林四平、河南鄭州等6地進行救助流浪兒童探索,取得顯著成績。其中鄭州市緊緊圍繞維護少年兒童基本權利,以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為依託,形成了以中心救助、流動救助和社區救助三位一體為救助網絡,以家庭寄養、技能培訓為回歸社會主要途徑,以中心跟蹤回訪、專家定期評估為監控機制,受到了民政部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高度評價。
據鄭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長王萬民介紹,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開展救助保護流浪兒童合作5年來,鄭州市逐步建立了一系列適合兒童心理、特點的救助保護方式。如建立全天候開放式救助點,為流浪兒童提供各項服務;為讓流浪兒童過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對被家庭遺棄的有“家”難回、年齡較小的流浪兒開展家庭寄養;開辦“救助小學”,由高校師生、社會志願者組成教師隊伍義務輔導,先後有200多名流浪兒童進入救助小學學習;為使流浪兒童掌握一技之長,開展電腦應用、縫紉技術、汽車修理等技能培訓;為防止兒童再度流浪,建立跟蹤回訪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