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劉錚)記者1月16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在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中,福建未完成一處煤礦關閉和吊證,另有9個省市完成計劃不足三分之一。
發展改革委下發的緊急通知説,截至2005年12月23日,湖南、重慶、四川、陜西、甘肅、貴州、山西、黑龍江、雲南關閉和吊證的礦井數量不足計劃的三分之一。而福建計劃關閉的30個礦井一個未關閉。
“對整頓關閉工作缺乏正確認識,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存在畏難情緒和抵觸情緒。一些整改無望或在規定時限內完不成整改的煤礦,以改擴建、技術改造、資源整合為名繼續非法生産,逃避整頓關閉。有的驗收標準過低,失之於寬,使整頓走了過場。”發展改革委對此提出了嚴厲批評。
緊急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全面完成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快工作進度,絕不允許拖延推諉、消極等待。對工作嚴重拖延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各地要加快整頓驗收工作進度,提高驗收質量。每驗收一處,要立即公佈驗收結果;驗收不合格的,要立即組織實施關閉。對擅自降低驗收標準、致使整頓走過場,或驗收後不及時下達結論、造成關閉工作拖延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緊急通知強調。
根據《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産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逾期沒有申辦安全生産許可證和經審查不具備頒證條件的煤礦,必須停産整頓,而且只給一次驗收機會,不合格就徹底關閉。
根據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數據,2005年初全國持有煤炭生産許可證礦井數量為26377個,其中計劃關閉5000個礦井。截至 2005年12月23日,已經完成關閉計劃43.1%。內蒙古、廣東已超額完成計劃,新疆、北京等已接近完成計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