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衛生部近日要求進一步加強結核病專科醫院肺結核病防治工作,為明確結核病專科醫院職責,及早發現病人,規範診治行為,減少耐藥結核的發生。
通知要求,結核病專科醫院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做好肺結核病人的疫情報告和登記。對住院和不住院治療的肺結核病人,均應執行全國推薦的統一的化療方案。因特殊情況需改變治療方案的,要註明情況備查。對不需要住院治療的門診肺結核病人,應立即報告,填寫轉診單一式三份,轉送病人住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需要住院治療的肺結核病人,應當確保病人住院期間規範化的治療和規律服藥,並及時報告。對未完成療程的出院肺結核病人,應填寫轉診單一式三份,立即轉送病人住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繼續治療管理,完成規定的療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