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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聯手打擊網絡侵權盜版 掃黃打非戰幕拉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2006年 “掃黃打非”將全面納入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曲志紅)針對各類非法出版物屢打不衰、屢禁不止的頑症,今年我國的“掃黃打非”工作將下更大力氣建立健全針對性強、操作性強、切實有效的監管機制和長效工作機制。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掃黃打非”行動將納入各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和考評範圍,力爭以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良好態勢遏制非法出版物的蔓延。

  中央綜治委副主任、綜治辦主任,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陳冀平在第19次全國“掃黃打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要把“掃黃打非”作為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並強調要做到五個納入:

  一是將“掃黃打非”工作納入當前正在開展的平安建設和基層安全創建活動。進一步發揮基層黨政組織和居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將“掃黃打非”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基層。

  二是將“掃黃打非”工作納入對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網絡和治安信息員的作用,將“掃黃打非”工作的觸角延伸到街道社區、鄉村,形成嚴密的防範網絡。

  三是將“掃黃打非”工作納入“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要堅決掃除宣揚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封建迷信以及偽科學內容的音像製品、遊戲軟體、“口袋本”圖書、卡通畫冊等危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

  四是將“掃黃打非”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和考評範圍,嚴格兌現獎懲。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掃黃打非”工作中失職、瀆職,導致非法出版物氾濫、影響惡劣的地區和單位及其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是將“掃黃打非”工作納入對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對為非法出版活動提供製作、儲運場所的房屋出租人依法進行查處。

  陳冀平説,希望通過這些措施,確保“掃黃打非”工作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人人關注,全社會支持的良好局面。(完)

2005年全國查處各類非法出版案件5000多起

  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曲志紅)記者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了解到,2005年全國各級“掃黃打非”部門加大對案件的協調督辦力度,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依法查處了各類案件5000多起,查辦督辦20多個大案要案,其中已審結的有7大案件。

  據介紹,在“2005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專項行動”中,各地“掃黃打非”辦公室及公安、工商、城管等執法部門聯合行動,集中3個月收繳非法音像製品5000多萬張,其中盜版軟體300余萬張,走私音像製品245萬餘張,淫穢色情音像製品100余萬張;清理了一批重點市場,取締非法音像店1.5萬多家,行政處罰8500多起,刑事處罰263起,有效遏制了有組織、成規模的非法音像經營活動。

  在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行動中,各地嚴肅查處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網絡提供電影、音樂和軟體下載及侵權盜版音像製品的網絡侵權案件170多件。

  集中整治淫穢色情等有害出版物,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是2005年“掃黃打非”工作的重點之一。在對以未成年人為讀者對象的有害出版物的專項治理中,各地出動檢查人員22萬餘人次,檢查出版物店檔攤點12.9萬餘個、不良網站2000余家,查繳各類有害出版物1027萬餘冊(盤),停止了一批違規網站,查處各類案件2100余起。(完)

依法懲處盜版犯罪活動,一批“掃黃打非”大要案被宣判

  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記者曲志紅)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提供的材料表明,我國“掃黃打非”鬥爭2005年繼續加強對大要案的查辦力度,一批盜版、侵權、走私等重大案件被破獲、宣判,嚴懲了不法犯罪分子,遏制了非法出版活動氾濫勢頭。

  江西一舉查獲非法VCD光盤生産線4條

   江西“4·12”非法光盤生産線案,是除廣東省以外,我國境內一次性查獲非法光盤生産線數量最多的案件。

  2004年4月2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境內有涉嫌非法光盤生産線的舉報,隨即向公安部門通報。4月13日,江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會同省“掃黃打非”辦公室成功地破獲此案,抓獲首要犯罪嫌疑人陳漢榮和其他2名涉案人員,當場查獲非法VCD光盤生産線4條(其中1條為雙頭生産線)、盜版光盤及半成品100余萬張和一批原材料。

  2004年12月31日,江西省南昌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陳漢榮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1萬元。

  安徽破獲本省最大盜版教材教輔案

  2006年1月9日,安徽省迄今為止最大一起盜版圖書案在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宣判:判處許慶龍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60萬元;判處張堯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15.8萬餘元。

  這個案件是根據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投訴,安徽省新聞出版局市場監管處會同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破獲的。

  2004年8月9日,辦案人員在合肥市常青鎮姚公廟附近查獲利用民宅存放盜版圖書的倉庫,房間內堆放著成捆的教材和教輔讀物,其中大部分的包裝紙上標有“高教社”字樣。經過高等教育出版社現場抽樣鑒定,這些教材和教輔讀物均為盜版。

  隨後,執法人員在知情人的帶領下,又查獲了第二個倉庫,這裡除了高等教育出版社圖書的盜版本外,還存放著近30個版別的其他圖書。經清點,兩個倉庫的盜版教材和教輔讀物共13車,總碼洋230余萬元。

  安徽省公安部門于11月26日分別將犯罪嫌疑人許慶龍、張堯抓獲。經審訊,專案組又相繼查獲了分佈在合肥市郊區的6間盜版圖書倉庫,共繳獲盜版書刊38.97萬冊,價值484萬元。

  江蘇“9·26”特大非法出版案犯罪分子受到嚴懲

  曾是我國最大的盜印發行教材、教輔案件的江蘇“9·26”非法出版案,歷經3年多的偵查、審理後,終於塵埃落定。2005年11月1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侵犯著作權罪和非法經營罪,判處鍾山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沒收個人財産50萬元;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鍾家內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對鍾山、鍾家內經營的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和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判處罰金1000萬元。

  這一特大非法出版案件,是江蘇省“掃黃打非”辦于2002年9月9日接到舉報後開始查辦的。 9月10日,江蘇省“掃黃打非”辦組織省有關部門對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查獲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在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非法盜印、銷售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語文讀本》大量軟片、PS版、成品書、半成品散頁和銷售賬目,以及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非法製作的軟片148種等證據。

  經初步查證,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2001年底至2002年9月份非法批銷教材教輔317種,總碼洋高達2800余萬元,其中涉嫌盜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語文讀本》碼洋達800余萬元。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涉嫌盜印、非法出版省內外15家出版單位的圖書,向15個省、直轄市的106家單位銷售盜印和非法出版的圖書,其中通過南京市鼓樓區天翔書店、朝花書店非法銷售碼洋50余萬元。

  南京市公安局當年10月9日將主犯鍾山抓獲,10月11日將其刑事拘留,並於10月15日、19日相繼將南京灝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和南京新華教科教軟體開發公司查封,扣押印刷設備和相關物品價值300萬元。

  廣西寧明“5·1”走私光盤案團夥被宣判

  2004年5月1日,廣西憑祥海關緝私分局在寧明縣一公路路段上查獲涉嫌走私光盤20萬張,運輸工具4輛,抓獲涉案人員4人。

  公安部門遂即對此案立案偵查。2004年5月10日,偵查人員將潛逃至南寧的犯罪嫌疑人莫軍抓獲,並根據其提供的線索擴大偵查範圍,經過半年多的調查取證,逐漸查清了一個有8人參與的走私盜版團夥的犯罪事實,並先後將佘曉煥、黃軍衡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經查實,廣東不法商人佘曉煥夥同黃軍衡等7人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期間,從國外走私光盤共約522萬張。

  2005年7月12日,崇左市檢察院對佘曉煥、黃軍衡、李歡德、李中毅、黃美清、張凱越、莫軍、趙樹斌提起公訴。2005年11月23日,崇左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佘曉煥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判處黃軍衡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不同刑期,並分別處40萬元-20萬元罰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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