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17日電(陳冀、胡燕妮)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出臺《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方案》,提出今年將繼續以食品等七大類商品為監測重點,並以制度保證商品監測的後續處理工作。
根據方案,今年廣東省將重點監測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商品質量,主要監測商品包括食品、農資、小家電、日用品、裝飾裝修材料、汽車配件、成品油等七大類,計劃要組織四千批次商品進行監測。
據介紹,今年還將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監測網絡,並建立起與其他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的商品質量監測信息溝通機制。如將具有國家質量和計量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經審查後納入工商部門監測網絡,並將監測情況及時通報質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還將聯合行業協會促進行業的誠信經營。同時,對商品質量監測實行誠信公示制度。
同時,廣東省工商局還將以制度規範商品監測後續處理工作。省工商局發佈商品監測信息後,各市工商局要在5日內採取行動,對轄區內的經銷單位進行檢查,依法對經銷不合格商品的單位進行查處,對質量嚴重不合格、容易釀成危害的商品必須沒收銷毀,並責成經銷者追回已出售的商品。凡與省工商局公佈的質量不合格商品屬同一批次的,均應認定為不合格商品,各市工商局都應對其進行撤架,並依法處理。
此外,廣東省工商系統將建立健全流通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凡有銷售不合格商品行為的企業、個體戶,都將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辦法》規定,被記入不良記錄企業名單,作為分類監管的依據,按規定加強巡查監管。(完)